保密协议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年 [月] 月 [日] 日签订,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
一、协议主体
披露方:[公司/个人全称]
注册地址/住所:[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代码/号码]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邮箱]
(以下简称"甲方"或"披露方")
接收方:[公司/个人全称]
注册地址/住所:[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代码/号码]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邮箱]
(以下简称"乙方"或"接收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 [合作项目/事项] 事宜进行合作磋商,甲方将向乙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
2.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注为"保密"或"机密"或根据信息的性质和披露方式应被视为保密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研发成果、试验数据、产品配方、技术诀窍等;
(2)商业信息:商业计划、经营策略、市场分析、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价格政策、销售渠道等;
(3)财务信息:财务报表、成本数据、利润信息、投资计划等;
(4)管理信息:组织架构、人事资料、管理制度等;
(5)其他信息:[其他约定保密的信息]。
2.2 保密信息可以是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
三、保密信息的例外
3.1 以下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乙方对此不承担保密义务:
(1)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在披露后非因乙方原因而成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3)乙方在披露前已合法拥有且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4)乙方从合法的第三方获得且该第三方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乙方独立开发的、未使用或参考甲方保密信息的信息;
(6)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乙方的保密义务
4.1 乙方承诺对从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除本协议明确授权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
4.2 乙方应仅为 [约定目的] 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自身或第三方的竞争目的。
4.3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其保护程度应不低于其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且不得低于合理审慎的标准。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将保密信息的知悉范围限定在"必须知悉"的员工或合作方范围内;
(2)要求知悉保密信息的员工或合作方签署保密承诺;
(3)对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采取物理隔离、加密、权限控制等技术和管理措施;
(4)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4 乙方应对其员工或合作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五、保密期限
5.1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 [ ]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5.2 在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应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畴且尚未公开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信息成为公知信息或甲方书面同意解除保密义务。
六、保密资料的返还与销毁
6.1 在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数据及其复制品:
(1)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2)甲方要求返还或销毁;
(3)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6.2 乙方应彻底删除或销毁电子形式的保密信息,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确认。
七、违约责任
7.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金额] 元;
(3)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7.2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
7.3 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知识产权
8.1 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不构成对保密信息所含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保密信息的一切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
8.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申请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协议的终止
9.1 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保密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书面通知解除。
9.2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乙方已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0.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机构/法院] 按照其仲裁规则/诉讼程序进行仲裁/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1.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11.2 本协议一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应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11.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5 本协议一式 [ ] 份,双方各执 [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盖章)
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