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LAND LEASE AGREEMENT
本合同签订于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邮编]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邮编]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以下简称"承租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详情
出租方同意出租,承租方同意承租以下土地:
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面积:[面积数量] 平方米(或 [亩数] 亩)
土地位置:[详细地址]
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界限说明]
南至:[界限说明]
西至:[界限说明]
北至:[界限说明]
第二条 租赁用途
承租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种植/商业经营/工业建设/其他用途]
具体用途说明:[详细说明使用方式及范围]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变更,须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年数] 年
3.2 起始日期:[起始日期],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3.3 租期届满,承租方 [享有/不享有] 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前60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标准:承租方应按 [每月/每季度/每年]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数字] 元
(大写:[大写金额])
4.2 支付时间:每期租金应于 [每月/每季度/每年] 的第 [日期] 日前支付
4.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收款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账号 [银行账号] 户名 [账户名称]
4.4 租金调整:租金可按年度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 [百分比]%,具体调整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
第五条 押金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金额数字] 元(大写:[大写金额])
5.2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在承租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土地完好交还且无欠费的情况下,出租方应于30日内无息退还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3 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建设与改良
6.1 承租方 [有权/无权] 在租赁土地上进行建设或改良。
6.2 如需建设,承租方须事先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必要的建设许可证。建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3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 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 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由出租方按 [评估价/约定价] 回购
第七条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按约定时间将土地交付承租方使用,并保证土地权属清楚,不存在权属纠纷。
7.2 保证承租方依约对土地的合法使用,不得干涉承租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7.3 按法律规定承担土地使用税等应由出租方缴纳的税费。
7.4 租赁期内,未经承租方同意,不得将该土地另行出租给第三方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第八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8.2 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8.3 合理使用并维护土地,保持土地良好状态,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土地损毁。
8.4 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8.5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按约定条件将土地交还出租方。
第九条 转租与转让
9.1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给第三方。
9.2 承租方擅自转租或转让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出租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解除合同: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2个月以上
(2)承租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承租方擅自转租或转让
(4)承租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土地严重损毁
(5)承租方利用租赁土地从事违法活动
10.2 承租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解除合同:
(1)出租方未按约定交付土地
(2)土地存在权属纠纷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土地灭失或无法使用
10.3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租金的 [千分之几/百分之几] 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
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金额]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为 [土地所在地/出租方所在地/承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3.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